张善辉律师

张善辉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 张善辉
    1、如果已经存在生效判决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可以执行你本人的财产。 2、工资收入作为主要财产形式之一,可以成为执行的标的。 3、如果执行你本人工资收入的话,应当留出你本人及你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4、具体冻结的时间和期限,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给你的用人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确定每月自你工资中扣除数额和留给你的数额,你单位在每月发你工资的时候,被执行数额直接扣除,剩余部分发到你卡里,直至执行完毕或者达成执行和解。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20-02-22
  • 张善辉
    1、具体还是要看你和上家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也需要确定你们逐渐口头约定内容。 2、上家说被骗了,我的猜测是否是上家也是一个中间人,集中向最终生产商下单,中间赚差价,这种情况下,对你来说可以不理会上家的事情,要求上家还款即可。 3、至于上家是否被骗,是上家是否报案和追究实际收款方刑事责任的问题,你作为第三人可不予理会。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20-02-22
  • 张善辉
    你好,你的问题不清楚,内容不详,如需咨询,请补充相关资料。
    2020-02-22
  • 张善辉
    1、要根据你公司实际营业流水和每年收益规模考虑。如果这些款项比照公司正常营业流水忽略不计的话,风险不大。否则风险非常大。 2、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资产和公司资产相互独立,如果公司资产和股东资产相互之间存在混同,说白了就是你所说的情况,则可能被否定法人人格,即即便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的债务不仅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股东也应以个人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一旦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则股东就可能对公司债务拿全部身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设立有限公司的目的就根本不能实现。 3、今后不要处理这类事情,建议逐步把现有对外债务逐步处理后,今后如果股东和公司之间发生款项往来的,以股东借款形式入账,可避免人格否定。
    2020-02-22
  • 张善辉
    1、欠条如系你本人签字,且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有效。 2、如果不能按期偿还,可和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否则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 3、目前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债务人没有要求你还款或提起诉讼等,对方则丧失胜诉权。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20-02-22
  • 张善辉
    1、根据上述信息,如果月还款额等额的话,每年应还利息为11188元,利率为26.6%,超过法定最高年利率24%的标准。 2、超过年利率标准的部分无效,但超过24%-36%之间且债务人已经支付的利息部分,不予还款,也就是说,你已经换的20期超过标准部分的利息就算是交了。今后没有偿还的部分,可以按照年率24%的标准执行。 3、具体还是要看你们之间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看看有没有突破口尽可能减少利息承担。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20-02-22
  • 张善辉
    1、根据上述信息初略计算,三年期,每年应支付利息为15277元,对应年利率为30%,明显超过法定最高年利率24%。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超过24%部分无效,但如果已经实际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 3、对尚未还款部分的利息,可按照最高不超过24%的标准支付。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20-02-22
  • 张善辉
    1、此类情况涉及公司股权以及合同纠纷建议提交你们之间签署的入股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公司的文件,以更好的判断。 2、通常情况下,投资入股公司失利后要求返还投资本金和利息的,不受法律保护,但要注意不能就同意还本付息等事项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坚持对方所投入资金为股本即可。 3、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双方争议。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2020-02-2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善辉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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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